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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0〕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助推我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大力推进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衔接等信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尽快融入城镇生活。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五场战役”“双十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全面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应急保障、环保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信息。

  (四)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

  (五)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一)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5月底前,省政府各部门要依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涉及本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处室,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修订后的清单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7月底前,各市(州)政府及其部门要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和编制本级政府及组成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县级政府要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全省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9月底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包括负责管理的其他互联网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未建立门户网站的市级政府部门,要依托所在市(州)政府网站开设专题页面,集中公开本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

  (二)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建立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监测,定期公开监测结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客户端、“贵人服务”小程序等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三)加快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办、答复、归档、复议诉讼应对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打造全省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和统计分析平台,提升全省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建设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公众提供全省范围内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网通查”服务。上线运行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一网打尽”。探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政民互动信息数据库,通过向群众提供常见问题检索查阅等功能,减少群众重复留言,逐步解决网民留言多头办理、重复办理等问题。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四、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厅(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加强公开机构和队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要在本要点正式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同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一项、销账一项。各地各部门在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时,要认真对照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小具体公开的内容。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省直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每年至少要组织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

  (三)抓好跟踪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省政府办公厅从二季度起,要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要通过约谈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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