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市、县司法局:
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进一步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法为民理念,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二、参加范围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含乡(镇)、街道)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按照“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三个环节有序推进。
(一)执法知识“大学习”环节(3月至4月)
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关于2019年至2022年贵州省公安机关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落实执法知识“大学习”环节的活动要求,其余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研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知识大学习,围绕行政执法部门的中心工作,把学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专业性,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研讨。
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等;《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评考核规定》等。
2.组织“大学习”成果检验考试。自然资源、生态环保、
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审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监管10个领域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4月底前,各区、市、县司法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应知应会”工作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除上述领域外的县、乡两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统一开展行政执法理论和通用执法知识考试,并将学习考试情况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组织除上述行政执法领域外其他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统一开展行政执法理论和通用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考试要做到全员参与。
(二)执法岗位“大练兵”环节(5月至6月)
1.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查找本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5月底前,各区(市、县)司法局、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地区本系统开展专项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司法局,总结报告分为开展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措施四个部份,报告要求语言精炼,数据详实,并于6月底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市司法局。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6月底前,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审计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对本系统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市、县司法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两级除上述领域执法部门外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大评查,市司法局组织市级除上述领域执法部门外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大评查。案卷评查要做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类型全覆盖,通过案卷评查督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各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成绩作为推荐执法队伍参加执法技能“大比武”的依据。
3.开展执法现场观摩。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现场观摩,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技巧等专业技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水平。
4.推荐执法技能“大比武”参赛队伍。根据执法考试和案卷评查的综合成绩,我市将推选2支执法队伍参加全省执法技能“大比武”初赛。每支队伍推选3名执法人员参赛,参赛队员必须是本行政执法部门在编、在岗和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等不限,不能跨行政执法部门组队参赛。
(三)执法技能“大比武”环节(7月至8月)
1.“大比武”组织方式。“大比武”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初赛采取计算机在线考试方式,决赛采取舞台知识竞赛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2.“大比武”的主要内容。初赛在线考试原则上按理论业务知识试题50%、执法文书纠错试题25%、执法流程纠错试题25%的比例设置;理论业务知识部分设单选、多选、判断和案例分析等题型,执法文书纠错部分以图片形式呈现有误的执法文书,执法流程纠错部分以小视频形式呈现有误的执法流程。决赛知识竞赛原则上按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执法文书和流程纠错等环节设置。
3.“大比武”结果运用。各参赛队伍初赛成绩按3名参赛队员在线考试成绩总分计算,总分由高到低取前10支队伍进入决赛。决赛成绩按知识竞赛各环节得分合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参赛队伍予以奖励。同时,活动设优秀组织奖4名,对活动组织开展特别突出的省级执法部门和市(州)司法局予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落实专人,保障经费,确保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注重从“条”上督促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注重从“块”上统筹指导,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执法考试、案卷评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县(市、区)司法局做好协助、实施工作,确保“大学习”“大练兵”成果检验真实有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疫情防控政策衔接,按照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已出台的系列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确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比武”活动时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活
动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精神面貌和过硬业务素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市、县司法局在开展宣传活动后及时将情况报市司法局。
(三)巩固活动实效,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抓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效。要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市、县司法局分别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司法局。
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纪兴艳,联系电话:8798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