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督函〔2014〕9号)要求,结合2013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省政府法制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查询,电子信箱皇冠现金官网app下载的联系方式:gzssft@sina.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我办十分重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法制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办机关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办,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对外宣传工作。目前我办拥有计算机网络系统47个工作站点,向社会提供组织机构、法制信息、政府法制、立法工作、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律事务、征集意见等信息及服务,网站皇冠现金官网app下载的版权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我们不断加强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成立了省政府法制办信息工作办公室,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副巡视员、综合处(人事处)处长林登富同志任副主任,各处抽调专人组成信息办成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传输工作,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与省政府法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全办上下形成自觉履行政府法制信息公开职责的工作氛围,做到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漏项、不延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推诿、不敷衍,确保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的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201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的制度建设,明确了收集、处理、审核、发布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在不断拓展政府法制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制定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规定,明确专职审查人员,落实审查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我们还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的项目及时做出调整,逐步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审查完备的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使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同时,我办不断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订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范管理网站及信息发布工作。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3人,均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按照需要据实核销,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为原则。2013年先后派员参加了三级协同办公系统业务培训、北京后盾计算机技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计算机技术培训等业务培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要求。2013年未专门召开全省政府法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尽量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联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收到各类法制信息和调研文章589篇;所编辑信息和调研文章同时上挂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及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全年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289余条、《政府法制工作动态》60期、《会议纪要》19期、编辑上传各类会议宣传图片92幅及4块板报的宣传制作,较好地宣传了政府法制及依法行政工作;2013年3月15日开通省政府法制办官方微博“贵州政府法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发布微博信息1043条;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194632人次。
我办分别于2013年5月8日和10月21日将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及时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一) 2012年财政决算及“三公” 经费决算情况。
1.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财政拨款数为624.68万元,上年结余82.23万元,支出总额为656.30万元,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收入来源
2012年财政拨款来源:(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04.78万元;(2)住房改革支出19.90万元。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0万元;项目支出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6.04万元。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三公经费支出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3.24万元,占预算数的0.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2万元,占预算数的2.60%、公务接待费4.17万元,占预算数的0.67%。
(二) 2013年我办“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0.24万元,未超出财政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6.74万元,未超出财政预算数。
3.因公出国(境)费2013年底按程序审批后据实拨付。
(三) 推进行政执法和办事信息公开。
1.2013年共向社会征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等共18件。
2013年,凡是由我办组织起草和审查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均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及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的《征集意见系统》及《站点公告》栏目,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审查过程中的意见,全年共征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共18件,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实现民主立法。同时也为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了便利条件,方便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收集和整理征集到的意见。同时也宣传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还将我省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信息在网上发布,以便各地交流和学习。通过信息的公开发布,既加大加深了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力度,又促进了信息工作的开展。
2.2013年共收到各类报备文件232件。
为适应电子政务要求,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报备单位,我办自行开发了规范性文件电子登记和报备系统,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今年共收到各类报备文件232件,同时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对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4次通报,发布了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情况。
3.进一步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结果“三公开”工作。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制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并在我办网站上公布,同时起草了《贵州省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法(草案)》。
4.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及我办网站上公开《贵州省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向社会通报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5.2013年在我办网站上公布6部省政府规章中英文对照文本。
6.公布了《省政府法制办2012年工作总结》、《省政府法制办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编号情况通报》及相关政府法制、依法行政工作信息。
(四) 我办全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无收费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受理信息公开举报、咨询和建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法制信息网络建设还需加强。网页维护缺乏经验,一些栏目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整,机关干部计算机操作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二是个别地方法制机构领导对信息与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明显,但缺乏总结和提炼,没有整理成为信息报送及宣传。三是信息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很好的信息,由于信息员文字表达能力不强,使宣传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四是信息报送缺乏及时性。部分市、县由于人手不够,报送信息不及时,导致我们收到过期信息难以采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为核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统一的政府法制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基础,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完整的政府法制信息,资源数据库体系和网络环境下的政府法制工作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建成政府法制数据中心、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
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系统、机房及配套设施,数据中心等的建设。二是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按照规划,到2015年底,逐步开发并投入使用政府立法支持系统、备案审查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应诉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管理系统、政府法制研究与培训系统、政府信息受理与发布系统,政府法制综合办公系统8个系统。三是继续抓好网络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微博和网页内容,发挥好网络沟通、宣传等作用,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多做贡献。四是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按时公开。五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六是推进行政执法和办事信息公开,积极督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最新行政职权目录、依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内容,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七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八是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在线依申请公开系统,畅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并规范申请的办理工作。九是加强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