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强,男,198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7月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彭强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无限忠诚,先后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司改办、环资庭多个岗位工作,在织金县法院、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职锻炼,现任修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崇法尚德、务实勤恳、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近年来,彭强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两山”理念,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任职期间,主要承办环境资源类案件,起草环资庭各类指导意见及公文材料,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指导与理论研究。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凭借“水资源与生态司法保护机制研究”“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则研究”分别获得调研报告类一等奖和二等奖,承办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652号判决书获得裁判文书类二等奖。
平时工作中,其注重学术调研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及司法指导性文件。参加并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的课题调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审判组织架构改革途径探索——贵州法院审判组织改革实证分析》《关于完善司法权威保障机制的调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出路》《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则研究》等。主持完成省法院青年调研课题《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规制及在我省全面推行的建议》《全省法院异地送达机制研究》《法院大数据运用的实践与展望》《法院审判事务剥离与社会化外包问题研究》等。负责起草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管辖全覆盖的意见》《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规程(试行)》,以及贵州、重庆、四川、云南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多份司法文件。在《人民司法》发表《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若干问题探析》,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发表《审判组织结构改革路径探索——贵州法院审判组织改革实证分析》,在《法制与社会》发表《司法大数据的运用与展望——以贵州法院为例》等文章。
2018年省法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省法院机关先进个人,分别获2013、2015、2016、2017年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文章评选一等奖、三等奖、三等奖、一等奖。2021年12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贵州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021年在修文县人民法院获2021年全省法院“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新形势大练兵先进集体。
彭强同志2021年5月到修文现人民法院任职以来,积极探索新的审判与法治建设模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制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举措,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就修文县行政审判、行政非诉执行、涉房地产企业和涉平台公司等案件进行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成立全省首家驻河长办、驻林长办法官工作站,成立桃源河景区、红色大木等特色法官工作站,实现法官工作站县域范围全覆盖,按月定点定时开展法官接待日活动,通过巡回审理、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有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民商事审判中,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全省法院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5次,并先后发出《家庭教育令》5份,在“好意搭乘”“公共通道不能随意堵塞”“酒后开车发生事故索赔无门”等案件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好意搭乘”案例因有力保护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被省法院选为典型案例。执行工作中,持续优化执行集约化、流程化管理机制,自2022年4月起,在审执分离的原则下,率先在全市探索人民法庭试点办理执行案件,并依托修文县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探索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推进执源治理。知识产权审判中,自今年5月1日起,由修文县法院集中审理全市100万以下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并将在8月底派驻“知识产权诉讼服务中心”入驻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正在结合贵阳“数字活市”和修文“猕猴桃产业”等研究涉知识产权司法保障措施。审判质效管理中,以绩效考核指标为指引,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及审判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周月季分层调度,确保达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均衡监督,2021年,审判执行业务绩效考核全市排名第一。优化队伍建设中,依托地方党校,提升政治担当能力。依托上级法院,提升司法实践能力。依托高等院校,提升专业理论水平。依托岗位大练兵,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依托“读书会”,提升综合文化素养。依托常态监督,提升防腐拒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