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昌鹏,男,侗族,中共党员,现年48岁,黎平县龙额镇司法所负责人,镇关工委成员,2021年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表彰。一直以来,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及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一法一条例》)等普法宣传教育,为增强全镇青少年法律素质,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做好法律援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法治学习,明确普法思路
“八五”普法工作刚启动,特别是2021年《一法一条例》开始实施后,该同志就首先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等法律知识,深刻领会《一法一条例》等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八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加强以《一法一条例》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全镇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权利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青少年学生的观念,切实通过《一法一条例》等普法教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全镇青少年学生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二、科学制定规划,推进普法进程
为确保“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同志根据“八五”普法的主要内容,精心组织起草了全镇“八五”普法规划特别是《一法一条例》普及规划。规划通过后,立即带领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力求对普法教育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近年来,该同志以“法律八进”、“送法进村入户”、“送法进校园”、“5.12”、“综治宣传月”、“6.26”、“12.4”宪法宣传周、当地的赶场天以及“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民族传统节日等为契机,上街道、进校园、入村寨宣传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年初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该同志组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法制宣传单、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镇青少学生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册子5种3200多份(册),对“八五”普法特别是《一法一条例》普及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法治素质,弘扬法治精神,倡导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
三、结合社会疑点,案例现身说法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该同志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禁赌禁毒、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早婚早育的危害、交通消防生产安全、防溺水防跌落等入村寨进校园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结合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经常遇到疑难问题,收集典型案例,以案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近两年来,他深入全镇各中小学各村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2次,受教育群众达21000余人次,其中青少年7000余人次,解答涉及“一法一条例”的法律援助业务咨询62次,帮助解决疑难问题20个。
四、抓好“五失”帮教,开展法律援助
该同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对“五失”(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的爱心帮教工作,扎实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近年来,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爱心维权72人次,帮教“五失”未成人16人次。在任基层司法所所长期间,该同志曾到广东佛山地区解救被困的50多名适龄青少年,帮助他们返乡入学,保护其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并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特别是为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和经济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其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4件。在夫妻离婚案件中,积极为青少年解决抚养教育费问题。三年来,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122件,解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费达370多万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