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律师:您好,这里是贵州12348,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市民胡先生:你好,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我准备租赁一套毛坯房居住,租赁期限为30年,我们能不签订租赁合同吗?
12348律师:好的,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市民胡先生:如果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租房时房东同意我装修房屋,后续产生的租金怎样支付?我对毛坯房的装修损失谁承担责任?
12348律师:首先,租赁合同无效产生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其次,因为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装修部分,若未与房屋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电视、冰箱等),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与房屋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地砖、墙砖等),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市民胡先生:那我们约定租赁房屋的租期为15年,房东也同意我对承租的毛坯房装修,但他在租期内让我搬走,我能要求他承担装修损失吗?
12348律师:如果您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合同解除时,若您与房东针对该部分损失承担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您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您与房东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因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您可以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
市民胡先生: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我不想承租,但也不想与房东解除合同,我能不能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12348律师:您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需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转租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
市民胡先生:房东要求自己交押金,如果合同到期后,押金是否必须全额退还的吗?
12348律师:对于押金的处理,如合同有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的作用一般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
市民胡先生:如果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后我还想承租房屋继续使用,但其他人也想租这套房屋使用怎么办?
12348律师:合同到期后,房东另行出租租赁房屋前,应当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您,您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市民胡先生:好的,我知道了,谢谢解答。
12348律师: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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